單證中哪些單據會出現錯誤
單證中會出現錯誤的單據如下:A.信用證;B.提單;C.簽證。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
單證中哪些單據會出現錯誤
A.信用證
1、注意L/C中31D:EXPIRY PALCE與41D:AVAILABLE WITH,有兩種情況:
其一,L/C中規定國內到期31D:EXPIRY PLACE:CHINA,卻將信用證兌用地點41D: AVAILABLE WITH規定為境外銀行,前后矛盾。這個低級錯誤給我們計算交單時間造成了困擾,究竟應在哪里到期?如何處理:(1)、通知客人修改信用證或者要求開證行出更正通知。(2)、視為國外到期,保證在交單有效期內將單據送至指定銀行。
其二,舉個例子:L/C中規定國內到期EXPIRY PLACE:CHINA, 信用證兌用地點為匯豐銀行上海分行AVAILABLE WITH:HSBCCNSH。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往指定銀行(上海匯豐)交單,而是通過國內其他銀行交單,到期地點將從中國國內改為境外接收單據的銀行(一般為開證行),交單時間實則提前,因為還要留出快遞寄單時間。
2、L/C中規定不允許轉運43T:TRANSHIPMENT:NO,卸貨港44F:PORT OF DISCHARGE與最終目的地44B:PLACE OF DELIVERY卻顯示了不同的地方;或者,L/C中規定不允許轉運43T:TRANSHIPMENT:NO,在46A:DOCUMENTS REQUIRED里卻要求多式聯運提單MTBL。如何處理:L/C前后內容有矛盾,及時通知客人修改。
這些L/C內容的硬傷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建議業務員爭取讓客人在開證前將開證申請交我部審證人員審核,避免L/C開出之后再修改產生銀行費用。
更多外貿知識,歡迎來格蘭德外貿平臺知識庫查詢了解。
http://www.329659.com/trade?share=QZONR
B.提單
1、1/3正本自寄
謹慎處理在L/C或托收項下,交單之外另寄1/3正本提單的情況,常見于日本客人。這樣做風險很大,直接的效果是便于客人提貨。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要特別注意如果提單的CONSIGNEE為TO ORDER或TO ORDER OF SHIPPER,一定要背書之后再寄出。
2、提單容易出問題的地方
簽單不規范的貨代,容易遺漏的內容有:正本份數NUMBER OF ORIGINAL(S) 、簽單地點與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貼嘜、提單附頁與第一頁的關聯信息(提單號、船名航次等)、聲明提單簽發人的身份(AS CARRIER或者AS AGENT OF CARRIER,并標明CARRIER是誰,注意CARRIER勿用簡寫名稱)。
C.簽證
1、信用證要求在單據上加注的HS編碼有可能為國外HS CODE,在我國并沒有這個碼。需確認能否完整顯示在相關單據上(如貿促會產地證、需商會認證的發票等),否則無法通過簽證審核造成交單不符。
2、目前區域優惠的證書有:東盟、亞太、智利、新加坡、哥斯達黎加、瑞士、澳大利亞、巴基斯坦、新西蘭、秘魯、冰島、韓國、臺灣,申請區域優惠產地證需提前確認商品是否在給惠范圍內,并提前辦理好商品的備案手續,不能等到出貨后再辦備案。(如:FORM B只允許在船開后3天內申請)。
以上便是單證中哪些單據會出現錯誤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