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境修理物品征管要點有哪些
進境修理物品征管要點如下:一.進境申報;二.復出境申報;三.期限規定。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進境修理物品征管要點有哪些
一.進境申報
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進境修理貨物的進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并且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或者由海關按照保稅貨物實施管理。
進境修理貨物需要進口原材料、零部件的,納稅義務人在辦理原材料、零部件進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或者由海關按照保稅貨物實施管理。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只限用于進境修理貨物的修理,修理剩余的原材料、零部件應當隨進境修理貨物一同復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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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出境申報
辦理進境修理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申報手續時,納稅義務人可向海關提供該貨物的進境維修報關單、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維修發票等相關單證。
進境修理貨物及剩余進境原材料、零部件復運出境的,海關應當辦理修理貨物及原材料、零部件進境時納稅義務人提供的稅款擔保的退還手續;海關按照保稅貨物實施管理的,按照有關保稅貨物的管理規定辦理。
三.期限規定
進境修理貨物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因正當理由不能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將進境修理貨物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向海關說明情況,申請延期復運出境。
進境修理貨物未在海關允許期限(包括延長期)內復運出境的,海關對其按照一般進出口貨物的征稅管理規定實施管理,將該貨物進境時納稅義務人提供的稅款擔保轉為稅款。
以上便是進境修理物品征管要點有哪些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