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修訂關于臨時加強官方管制和緊急措施有關規定

近日,歐盟官方發布公告,宣布修訂關于臨時加強官方管制和緊急措施有關規定,主要對部分貨物的進口要求進行了修改,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
歐盟修訂關于臨時加強官方管制和緊急措施有關規定
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歐盟委員會發布實施條例(EU)2024/286,修訂執行條例(EU)2019/1793關于臨時加強官方管制和緊急措施有關規定,以管制來自某些第三國的某些貨物進入歐盟和執行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2017/625和(EC)No 178/2002要求。主要內容為:
(1)對實施條例(EU)2019/1793進行修訂。在第1條第1款中,第(b)點導語由以下內容取代“根據(EC)第178/2002號條例第53條(1)款第(b)點,由于可能受到霉菌毒素(包括黃曲霉毒素)、農藥殘留、微生物污染、蘇丹染料、羅丹明B和植物毒素污染,以下類別的食品和飼料托運貨物進入歐盟的特殊條件”,刪除第8條第3和第4款;附件一和附件二由該條例附件中的文本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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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該條例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該條例具有全面約束力,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以上便是歐盟修訂關于臨時加強官方管制和緊急措施有關規定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