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報告國家標準有哪些?
信用報告國家標準有哪些?2021年剛剛出臺國家有關信用報告的標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目的是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報告標準,推動信用報告結果實現異地互認。格蘭德小編整理了以下有關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首先,這個標準所稱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是指“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各級信用門戶網站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按信用主體的不同,一般分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信用報告國家標準的基本原則:
一、合法性:報告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
二、真實性:報告內容應真實、準確并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均可追溯到權威、可靠的信息來源。
三、科學性:報告結構完整、分類合理,能夠科學反映信用主體的公共信用狀況。
四、易讀性:報告應易于理解,方便用戶使用。
五、安全性:報告應提供核驗方式且不可篡改。
信用報告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
一、報告包括封面、概要、正文三部分內容
(一)封面
報告的封面包括:報告名稱、信用主體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出具報告單位名稱、生成報告時間、報告編號和報告驗證信息等。
(二)概要
1、報告編號:由報告出具單位編制的報告唯一標識。
2、報告驗證信息:可用于驗證報告真實性的二維碼或核驗碼等。
3、信用主體基礎信息:如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存續狀態,自然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4、信用綜述信息:報告正文中涉及的信用主體各項信息的統計匯總情況。
5.報告相關內容說明:如報告數據來源、相關數據說明,報告使用要求、報告驗證方式和方法、有關異議信息的備注說明等。
(三)正文
地方各級信用門戶網站出具的報告正文的主體部分應與網站報告正文保持一致,如地方信用門戶網站掌握其他信息,可在此基礎上根據當地情況補充完善相關內容。
二、編排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報告應采用國家正式公布實施的簡化漢字編寫。
2.報告同一類信息按項下記錄時間先后倒序排列。
3.信息項下無記錄的,統一表述為“查詢期內無相關記錄”。
4.報告應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計量單位的書寫應遵照GB3100和GB3101的規定執行。
5.紙質版報告可用:A4或A4對折規格。
6.電子版報告應采用通用文件格式。
7.出具的報告應采用水印或簽章。
(二)章節
報告正文部分可根據需要劃分章節,一般不超過4級,各章節應有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