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對涉華聚氯乙烯樹脂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據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發布的公告顯示,近期,當地開始對涉華聚氯乙烯樹脂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除此之外,泰國、韓國等地的產品也包含在內,本次,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下。
巴基斯坦對涉華聚氯乙烯樹脂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發布第50/2016/NTC/PVC/SR-I/2022號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懸浮級聚氯乙烯樹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上述國家/地區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詳見附表),其中,中國大陸出口商/生產商稅率為3.44%~20.47%、韓國為4.00%和14.97%、泰國為13.98%、中國臺灣地區為16.68%,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為3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稅號3904.1090項下的產品,產品主要用于生產管道和配件、花園軟管、鞋子、電纜、薄膜及片材、復合材料、包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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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懸浮級聚氯乙烯樹脂啟動反傾銷調查。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對涉案產品以成本加運費價格(C&F value)正式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
2022年6月8日,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發布公告,應巴基斯坦聚氯乙烯樹脂生產商Engro Polymer and Chemicals Limited申請,對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以上便是巴基斯坦對涉華聚氯乙烯樹脂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