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門針對企業貨款拖欠的制度
貨款是需要在貨物到期的時候需要支付的款項,貨款是可以以資金的方式進行支付,也可委托銀行代為支付貨款或者直接給予票據。拖欠貨款行為屢見不鮮,如何有效的避免拖欠貨款行為的發生。小編為大家整理財務部門針對企業貨款拖欠的制度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籌集、管理資金
這就是要保證經營的需要,加快資金周轉,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資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有償服務管理費收入,要加強有償服務管理費的收費工作,做到應收盡受,提高回收率。
另外,在資金使用上,對各項支出要妥善安排,嚴格控制,注意節約,防止浪費,充分發揮資金的效果。
2、經濟核算
財務部門應該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不斷降低消耗,增加積累,增加貨款回收率,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
3、財務監督
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公司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
4、及時催收貨款
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前一周左右,財務部門給客戶發郵件或傳真,很客氣的提醒客戶按時付款。
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后兩周,如果客戶仍然沒有付款的意思,給客戶發正式的傳真,大意為:根據民法典以及雙方的約定,對方拖欠貨款已經違約,需要按照每日XX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但考慮到雙方長期的合作關系,如果對方能在兩周內付清貨款,我方將放棄追究違約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后一個月,如果客戶仍然沒有付款,并對傳真不予理會,則給客戶發正式的律師函。或者及時委外,進行催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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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壞賬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