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到底有沒有用?
總的來說,第三方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還是有用的,畢竟事物的存在一定有它的意義,存在即合理,況且政府也在前些日子明確表示在招投標中投標方如果有第三方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可以給到一定的加分激勵。
任何決策都將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所以,簡單概略的了解評價您所關注的企業已遠遠不夠。只有更加深入地考察企業的實際狀況,認識和分析該企業在經營運作中的優勢和劣勢,才能選擇最佳的合作伙伴,開展最有效的業務合作。
首先,我們可以了解一下第三方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企業信用報告又稱企業信用調查報告,是征信產品的一種。報告內容以列舉能夠判斷企業履行合約、償還債務的能力和意愿的信用信息為主,報告撰寫者對信息進行明確的分析,并給出一定的商業交易參考建議,有時各個不同征信公司的報告也會給出各自的“風險分數”(表達方式不一樣,例如格蘭德使用等級)。企業信用報告的內容及評價結果僅供使用者閱讀參考,不被管理機構和部門采納,征信的過程及內容保密。通常國內的價格在人民幣從幾百到幾千不等。
其次,了解一下,第三方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對信用體系建設的作用。
由于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高度發達的經濟,信用關系遍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信用關系是否規范,信用活動是否有序,對于現代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也就具有格外重要的意義,因此以為基礎的國家信用體系功能的完善,是現代市場競爭規則的根本保障。
由此可見,企業信用報告是十分有用的。
同時,有關法律也規定了,信用的重要性。
第631號國務院令——國務院《征信業管理條例 》2013年1月21日頒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征信機構法律任務,賦予征信機構法律支持。
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編辦《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 標志著中國信用經濟時代到來《通知》明確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管理事項中要依法要求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
所以,第三方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是十分有用的。通過報告,可以快速全面了解企業的綜合信用狀況,為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決策參考,減少因為不了解企業信用狀況所帶來的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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