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拖欠貨款所用理由
在目前的商業環境中,采購商拖欠貨款是常有發生的事情,其拖欠貨款所用的理由也是各種各樣,小編針對“采購拖欠貨款所用理由”梳理了以下內容。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理由到底有哪些?
1、資金緊張
其中可能包括由于對方經營不善所導致的資金困難,或受制于上下游產生的連環拖欠而無法及時結算等情況,對此,如果對方是真實的資金周轉困難,企業可以予以一定的包容心,提出分期或是延期支付等方案,如果可以,企業也可以為對方提供解決問題的思路,進而加速自身貨款的回籠。而如果經調查,發現對方所說不實,可以施加壓力,迫使其還款。
2、貨物有問題,沒有最終驗收
比如買方以賣方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絕付款并的情況。對此,企業可以先去核查這是否為合同約定的付款前提條件,繞開采購,與實際使用部門聯系,了解貨物是否已投入使用,調查貨物是否存在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程投入使用,視為竣工、驗收。
如果貨物確實存在問題,企業可以和對方進行協商調整,如果貨物沒有問題,并且已經投入使用,企業可以收集保留相關證據采取進一步行動予以催款。
3、正在走付款流程
對于這種理由,企業可以聯系付款決策人,了解對方企業的付款流程,調查進度緩慢的真正原因。最好可以密切跟進,不給債務人緩沖期,令其產生“希望盡快了結此事”的心理。
4、原工作人員已離職,不清楚狀況
這類理由有點像常說的“踢皮球”,對于這樣的理由,企業可以重新查看案件資料的齊備性,明確客戶能夠處理此事的人員情況,與現任人員協調,逐步升級,讓債務人重視并了解此事。
5、延遲發貨造成損失
比如賣方多次與買方聯系,買方始終以遲延交貨造成了損失為由不予付款。這種情況也是常見的拖欠貨款理由,對于這類情況,企業要及時查看合同的約定,分清責任大小,就無爭議部分的欠款要求先行解決,計算有爭議的部分的損失承擔和對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指定相應解決方案,爭取可以一次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