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中的法律關系是什么
信用證中的法律關系如下:1、買賣合同關系;2、提單的性質;3、開證行與買方(開證申請人)之間的金融借款及委托服務法律關系;4、開證行與議付行之間的服務合同關系。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信用證中的法律關系是什么
1、買賣合同關系
買方與賣方之間的關系較為清晰,雖然雙方的貨物及款項在交付過程中會有不同主體及環(huán)節(jié)切入,但均是為買賣雙方服務的,二者的買賣基礎法律關系不會改變。
2、提單的性質
提單兼具債權與物權性質。對于買方而言,持有提單即意味著持有了所有權,可以憑提單至港口提取貨物,或者在可轉讓提單中以將提單進行質押、轉讓的方式進行處分。
就銀行而言,由于信用證開立后,信用證的轉移及付款條件均不再以基礎交易合同履行情況為基礎,換言之,銀行承擔該筆業(yè)務的目的不在于實際交易的貨權如何,而是通過為買賣雙方建立一條足夠值得信賴的交付通道,并賺取服務費用。可見銀行在交易流程中一方面承擔提供融資及債權人身份的角色,另一方面接收委托提供完成交付行為;就債權人身份而言,銀行需要買方提供一定的擔保以確保貸款的安全性,此時作為唯一能夠取得貨權的提單是銀行獲取質押權的最好選擇。
更多外貿知識,歡迎來格蘭德外貿平臺知識庫查詢了解。
3、開證行與買方(開證申請人)之間的金融借款及委托服務法律關系
若在交易中買方資金充足且不必擔心交易風險,則可直接向賣方支付貨款。而實務中買方通常在上述兩個方面均存在一定問題。首先,海外交易金額通常較大,買方一次性支付巨額貨款會面臨資金流動性緊張,具有融資需求;其次,在交易中買賣雙方甚至不曾謀面,僅通過網絡溝通承擔,買方對賣方的真實情況、所在國家政策等均不了解,存在較大的交易風險,買方亦有轉移交易風險的需求,信用證業(yè)務即為解決上述問題而設計。
4、開證行與議付行之間的服務合同關系
實務中有人認為開證行與議付行之間為委托服務關系,實際上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較之更加復雜。
以上便是信用證中的法律關系是什么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