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被拖欠多年能起訴嗎?
企業貨款被拖欠多年能不能起訴要看是否過了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在被客戶拖欠貨款開始的那天起算的三年內,企業向法院提起訴訟,是受到法院保護的,人民法院會強制客戶支付所應支付的貨款。
訴訟有效期的計算包含著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如果在客戶拖欠貨款的三年內中,企業有向客戶催收過,則訴訟時效中斷并重新計算。中斷訴訟時效的手段有電話催收,信函催收等,每催一次訴訟時效就重新計算。如果在客戶拖欠貨款的三年內中,企業并未向對方催收,則訴訟時效并未中斷,按照原來的計算。訴訟時效屆滿后,企業仍可以上訴,人民法院也會受理。但這時因訴訟有效期已過,客戶擁有了抗辯權,企業會喪失勝訴權,面臨敗訴風險。
貨款被拖欠多年,存在訴訟時效已過的可能。建議企業梳理催繳證據,評估是否過訴訟時效。此外,即使訴訟時效已過也可以通過發送律師函向對方催繳債務,無法催繳后可以考慮起訴,但存在對方以訴訟時效已過不償還欠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