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起訴費用多少-萬能公式幫你搞懂訴訟費用
一說到債務糾紛,很多人都束手無策。事實上,在委托第三方催收機構還無法收回貨款后,那企業便會選擇訴訟催收,訴訟催收需要繳納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本文將為大家介紹訴訟費用相關信息。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1)案件受理費;(2)申請費;(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簡單說:訴訟費=案件受理費+其他訴訟費用(若有)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主要包括:(1)第一審案件受理費;(2)第二審案件受理費;(3)再審案件中,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根據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區分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案件受理費,債務糾紛屬于財產類案件,財產案件受理費是由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具體費用如下:
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拖欠貨款案件訴訟請求的金額為拖欠的貨款以及其逾期后產生的利息,所以按照上文計算方式可以計算出訴訟費用,但這是立案時需要交納的費用,也就是一審需要交納的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審需要交納的費用以不服判決部分的請求數額為比例交納。
對于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結果法院判決原被告各自承擔的比例(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另外,如果法院判決后當事人拒不執行,我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也需要交納申請費。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若有)。
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法院保全費應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除了訴訟費用,在債務訴訟過程中,不少企業會選擇委托律師,那么請律師費用是多少呢?
三、律師費
債務糾紛律師費標準,因為各個地區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異。以山東省為例,收費情況如下: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律師事務所、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4)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社會信譽、服務方式和工作水平等。
2、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和風險代理收費等收費方式。各個省市的收費標準不同,本文以山東省為例,總結出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約2500-12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2500-3000元,訴訟(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計算:
1萬(不含)—10萬元(含)部分收費比例為6%-9%;
10萬-50萬元(含)部分為5%-6%;
50萬-100萬元(含)部分為4%-5%;
100萬—500萬元(含)部分為3%-4%;
500萬元以上部分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
(3)計時收費
收費標準為150-300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辦理法律服務事項花費在旅途的時間,折半計算。
四、債務糾紛系列優質文章
一說到打官司,很多人都會說打不起官司,不僅僅是指打官司會交納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等費用,而且打官司更是費時間、耗精力,有些官司歷經一審、二審、再審等程序,長達數年無法結案。
訴訟耗時長且手續繁瑣,如果我們可以選擇,為什么不委托第三方正規催收機構試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