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外貿騙局有哪些
年終外貿騙局有哪些 臨近年關,有不少外貿人正在做最后的沖刺,但出了外貿人之外,不少騙子也開始“沖業績”,本次小編就來介紹下年終外貿騙局有哪些?
年終外貿騙局有哪些
1.釣魚
出口商與買家的訂單已經談妥,把收款信息通過郵件發給買家后,在等到賬時,突然接到了買家在 WhatsApp上的詢問:“為什么這次的收款賬號改掉了?”
出口商頓時嚇出一身冷汗,因為他的收款賬號根本沒有變!這是騙子早早就黑掉了出口商的郵箱,終于等到截胡這一刻。
對于這種最常見的釣魚騙局,外貿人要注意保護郵箱密碼。
2.主動要求投保中信保
開發的買家很好溝通,幾乎什么都答應,唯獨在談到具體付款方式時,客戶要求做 D/A 或 O/A。當出口商提出收匯方式風險太高時,買家表示理解,有這種疑慮情有可原,并建議你去投一個中信保。
于是出口商投保中信保后,正常發貨。但是客戶失蹤了!出口商想到還有保險托底,倒也不至于完全絕望。
可是,在向中信保報損后,這一單卻無法得到賠付!因為這位“客戶”并不是通過中信保調查而批復額度的那位,他只是假借了別家公司之名,偽造文件、簽章及職員身份,騙取出口商允許賒賬發貨。
3.土耳其騙局
這種騙局之所以被稱為“土耳其騙局”,是因為土耳其海關的“奇葩規定”——
在船只到達土耳其港口前,貨代即需要將貨物登記在收貨人名下,將來如有任何變更,均需獲得原收貨人的書面同意。這樣的規定所產生的直接結果,就是所有權在貨物實際交付前已經轉移至收貨人,而不論收貨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貿易合同中的各項義務。
貨物到港后進口商應在 45 天內完成提貨手續,否則貨物將被罰沒(confiscate)并進行拍賣。不過 45 天屆滿后,收貨人(買方)有兩次申請延期的機會,每次 30 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貨人還有一個申請延期 30 天提貨的機會,但需向海關解釋延期原因。因此,在收貨人的配合下,貨物在到港后135天內通常不會進入拍賣程序,不過在此期間產生的滯港、倉儲等費用難以避免。
對于長期滯留港口或者無人提取的貨物,海關將作無貨主處理,有權拍賣此貨物,此時原進口商為第一購買人。
這為騙子創造了騙貨的條件。騙子會先注冊一個土耳其的空頭公司,由該公司出面將中國出口的貨物騙到土耳其海關,故意拖延時間,導致最后海關拍賣,然后用很低的價格買進,再高價賣出分贓。
同樣的海關還有印度。
4.假水單騙局
疫情發生以來,老客戶雖然仍在訂貨,但付款開始越來越不準時,每次都要三催四請,狀況百出。催多了,買家扔過來一張水單,但公司財務查賬發現并沒有貨款到賬。買家推說是銀行的問題,出口商則咬定不到賬不發貨,最終買家發來了一張新的水單,同時貨款也到賬了。
這里要提醒大家,其實很多國家的匯款水單從表面根本看不出是真是假,拿到水單后先核對自己的賬戶名和賬戶是否一致,如果一段時間后還未到賬,驗證水單真假的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請我們的銀行向清算行查詢,當然,這個一般是要收費的,如果你很急,不妨試一試。
如果外貿人擔心對客戶的質疑會引起客戶的反感,不妨用財務部作為借口,表明財務部要確認到款,才可以簽字出貨,這樣就不會影響業務員和客戶之間的關系。
5.一單未付,一單又來
這種騙局一般是買家有意識地一步一步將外貿企業拖入坑里,最終將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再提出打折等一系列不合理要求。
比如說,客戶要求付款方式一定要做D/P,最初的幾單都是很守信用的,單據到對方銀行,會及時贖單。但后來付款節奏越來越慢,可外貿企業的貨柜還在一個接一個地訂,前面的柜子還沒到港,這邊又發新貨柜。突然,客戶說貨物有問題,要求打折。
一邊是錢貨兩空或是高昂滯港費的壓力,另一邊還有幾個仍在海上漂的貨柜,雙重煎熬之下,最后業務員只得接受了客戶的打折要求,平白損失了一大筆。
6.雙簧騙局
這個騙局首先要讓你知道供應商和采購商的一些資料,然后過一段時間等你都記不清了的時候他們突然下單簽合同,速度之快,讓人沒有時間去了解他們。
當外貿公司接下單時,一定要找供應商,這個供應商可能是空殼,不一定有你要的貨。因為采購商只付了30%給你,而后供應商以種種原因會要你親自帶款去提貨,并且要求付更多的錢。殊不知這兩方是同伙,這樣他們至少可以騙到高于30%的錢,甚至達到50%。若外貿人這時候要想退出,供需雙方會以你違反合同為由要索賠。
如果希望完美預防近期的外貿騙局,可以來格蘭德外貿平臺,對即將合作的客戶出具一份信用報告并做好分析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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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報告,輕松搞定買家背景,確保貨款安全!
以上便是年終外貿騙局有哪些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