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公司拖欠貨款在哪起訴?
國外公司拖欠貨款在哪起訴?企業在發生爭議后,向境外客人索要貨款,想要知曉在哪起訴就需要考慮以下兩點:
一、訂單或者采購合同是否存在“爭議解決條款”的約定,是否有約定管轄?
如果有約定,則從約定,到約定管轄法院提起:即如果約定在美國訴訟,則需要在美國訴訟;若約定在中國大陸訴訟,則國內法院有管轄權。實務中,大中型公司下的訂單、采購合同,常見約定有管轄條款。并且在實踐中,有些國外公司利用談判地位將管轄放在境外更是常見的安排。
二、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則通常情形下兩地法院都可提起訴訟。
但是,是否選擇在中國大陸起訴,一般建議審查在國內起訴是否可以對境外客人產生不利影響(財產查封、出入境限制、供應商網絡、商業信譽等)來綜合評定,另審查中國法院的判決在該國是否被承認與執行。
同時,還需要審查固定證據,審查往來交易是否賬目清晰,是否已經對賬,客人未付款是否基于產品交付遲延、產品瑕疵等原因,避免起訴之后發現應對不及。
容易遺漏的是,境外客人未支付貨款的原因是否涉及破產?可委托專業商賬催收公司查看是否已可以從公開途經查詢到破產重整信息。一旦涉及破產,則不便再起訴貨款(如美國破產法“自動中止”,走破產申報)。對于接下來的行動,需要進一步評估,主要涉及是否可以追回在途貨物、是否屬于享有優先受償地位的債權等。這些都可以委托專業催收公司進行咨詢,如青島格蘭德公司對接622個國內外專業催收團隊,并且掌握各國催收法律,我們在需要提起訴訟之前可以向青島格蘭德進行咨詢。
通常建議,發起訴訟之前,先審查文件、簽發英文律師函。青島格蘭德公司擁有良好的回款效果,一般情況下若拖欠款項屬實,通過格蘭德進行催收的話,境外客戶支付的概率是比較高的,在實務中也取得過比較好的催收效果。即使當下客戶有資金壓力,也可以形成分期付款安排,同時格蘭德會采用一系列條款來保護付款期間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