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種類,看這一篇就夠了!
信用證作在外貿過程中是一種被廣泛使用的付款方式,而作為外貿人則應該對信用證的種類及特點進行深入了解,才能在之后的國際貿易及業務往來之中不出現偏差。本文就各信用證的種類及特點向大家介紹關于信用證的詳細信息。
1、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指憑附帶貨運單據的匯票或僅憑貨運單據付款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特點如下:
(1)跟單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2)跟單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2、即期信用證
即期信用證,開證行簽收交單人(PRESENTER)提示的單據后,完成審單,對相符交單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付款/償付的信用證。
即期信用證特點如下:
(1)對出口商來說,收匯時間短,通常無須申請融資而承擔財務成本,是出口商最樂于接受的信用證。
(2)對進口商來說,即期信用證付款贖單,大宗產品貿易的話,現金流壓力很大,融資屬性不強。如果開證行同意辦理海外代付或信托收據貸款,則可以解決付款現金流壓力問題。
3、遠期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指開證行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有一點與即期信用證一樣,審單也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過是對相符交單做出承兌或延期付款承諾。
遠期信用證特點如下:
(1)對出口商來說收匯時間長,資金利用率低。
(2)進出口雙方簽訂的貿易合同中規定了遠期付款的結算期限,當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來的遠期匯票后,進行匯票的承兌而不立即付款,而是待匯票到期后進行付款。
4、背對背信用證
在貿易實務中,中間商分別同實際用戶和實際供應商簽訂有供應和采購合同,實際用戶向中間商開出一個不可轉讓的信用證時,中間商不能直接轉讓這個信用證,但可以要求與其有往來的銀行以該信用證為保證,以其為申請人,開出的以實際供應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這個信用證就是背對背信用證。出口商開立對背信用證的目的,一般都是為了轉售他人貨物。
背對背信用證的特點如下:
(1)背對背信用證的開立并非原始信用證申請人和開證行的意旨。
(2)背對背信用證與原證則是兩個獨立的信用證,同時并存。
(3)背對背信用證的第二受益人不能獲得原證開證行的付款保證,只能得到背對背開證行的付款保證。
(4)開立背對信用證的銀行就是該證的開證行,一經開立,該行就要承擔開證行責任。
5、循環信用證
循環信用證(Revolving Credit)是指可以多次使用,即每次使用后又可以恢復到原金額再次使用的信用證。它適用于簽訂分批交貨的長期合同的交易,可以節省進口方的開證手續費。
循環信用證分為兩種:按時間循環信用證及按金額循環信用證。
按時間循環的信用證是受益人在一定的時間內可多次支取信用證規定的金額。
按金額循環的信用證是信用證金額議付后,仍恢復到原金額可再次使用,直至用完規定的總額為止。
循環信用證特點如下:
進口方可以不必多次開證從而節省開證費用,同時也可以簡化出口方的審證、改證等手續,有利于合同的履行。所以,循環信用證一般在等量分批均勻交貨情況下使用。
上述的幾種類別信用證區別很大,可以說不同類別的信用證在實際交易過程中所具有的差異性是非常大的,因此外貿人對于這方面的內容必須關心。在和買方進行溝通時,需要根據買方不同的情況而做出不同的選擇,在做這種選擇的過程中也要充分考慮到銷售方的實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