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最新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內容
近期,菲律賓農業部發布了最新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內容,該法規主要制定了水產品的配額分配方式以及相關認證檢測等標準,接下來就由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下。
菲律賓最新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內容
(1)制定了2023年度35000噸進口水產品配額及其品種,包括巴浪魚、鯖魚、鰹魚等,并規定了配額分配方式及申請配額的進口商要求;
(2)有配額的進口商方可申請進口農產品衛生和植物檢疫許可證(SPSIC),SPSIC將分2個時間段簽發,進口商申請SPSIC應隨附提單和發票,且須具備冷庫或租賃冷庫,在2023年度配額下的SPSIC有效期45天且最晚于2024年1月15日過期,進口水產品應在SPSIC過期前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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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獲發SPSIC的進口商應定期向菲律賓漁業與水產資源局(BFAR)提交進口報告,應允許BFAR的檢查員對在BFAR注冊的儲存設施儲存的進口水產品進行檢查和檢測,BFAR應鼓勵進口商盡快進口以避免在開海后與本地捕撈水產品沖突;
(4)合格的進口商應承諾滿足本規定要求,應從非IUU捕撈的合法供應商采購,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不得轉讓配額,任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都可能導致取消進口資格。
以上便是菲律賓最新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內容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