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制定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
近日,菲律賓官方制定了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有關企業需對此引起重視,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菲律賓制定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
近期,菲律賓農業部發布了2項水產品相關法規,主要內容如下:
(1)2024年4月1日,菲律賓農業部簽發了2024年第14號備忘錄通函,因發現數起以罐頭加工等食品生產用途申請的進口農產品衛生和植物檢疫許可證(SPSIC),其進口的凍吧浪魚、鯖魚和鰹魚等水產品違規流入了農貿市場,菲律賓農業部因此決定暫停凍吧浪魚、鯖魚和鰹魚該類用于罐頭、加工和企業買家的 SPSIC的簽發,供罐頭加工的凍鯖魚在提供材料的基礎上可以例外,其進口量應基于前一年罐頭產品產量,可額外增加10%作為緩沖,同時要求所有進口魚類以清晰易讀的字體標注“僅用于罐頭加工,而非出售或分銷至農貿市場”,該法規將于公布后第15天生效,并將持續有效至以書面形式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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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4月23日,菲律賓農業部簽發了2024年第17號備忘錄通函,制定了2024年度25000 噸供農貿市場銷售的進口水產品配額實施指南,規定了可參與申請SPSIC的進口商條件、配額分配原則、使用期限和向菲律賓漁業與水產資源局(BFAR)提交進口報告的要求,進口商應從非TUU 捕撈的合法供應商采購,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不得轉讓配額,該法規將立即生效。
以上便是菲律賓制定進口水產品相關法規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