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合同貨款如果仲裁需要什么手續?
企業被拖欠貨款,會造成資金鏈斷裂、無法擴大生產等問題。如果賒賬不可避免,就要及時采取手段收回貨款,其中,仲裁手段和訴訟一樣,都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手段之一。下面就讓小編說一下拖欠合同貨款如果仲裁需要什么手續。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并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如果走仲裁途徑,必須有充足的證據,不論是仲裁還是訴訟,都得靠證據證明案件事實。仲裁還需要雙方都同意以仲裁方式決定問題。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仲裁也有仲裁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74條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適用該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根據《仲裁法》,仲裁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2.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①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②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4.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并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5.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6.申請人可以放棄或者變更仲裁請求。被申請人可以承認或者反駁仲裁請求,有權提出反請求。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拖欠合同貨款如果仲裁需要的手續。仲裁手段相對訴訟手段,耗費時間短,花費也較少。但是仲裁需要雙方都同意以仲裁方式解決,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則仲裁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