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跟單信用證關系的一般原則是什么
處理跟單信用證關系的一般原則如下:01.信用證獨立性;02.嚴格一致原則。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處理跟單信用證關系的一般原則是什么
01.信用證獨立性
信用證交易的當事人之間的基礎合同關系、委托合同關系及信用證法律關系都是相對獨立的,是不同的法律關系。
信用證實行獨立性原則,信用證獨立于基礎合同,受益人只要履行了基礎合同中的義務,并向銀行提交了規定單據,銀行就不能以基礎合同中的糾紛為由拒付。此時的付款責任人變成了銀行,買方的商業信用變成了銀行信用,買方破產、拒付等風險轉嫁到了銀行身上,這無疑是對受益人的極大保障。
同時,獨立性原則將銀行從基礎合同糾紛的泥沼中拉出,使其成為獨立的第三方,銀行僅對單據進行表面審核,而不負責審查合同的實際履行狀況。這也是銀行愿意開展信用證業務的重要前提條件。需要特別提示,有時,信用證文本中含有對基礎合同的援引,但該援引并不影響信用證安排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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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嚴格一致原則
在信用證業務中,各方當事人處理的只是單據,而不是單據所涉及的貨物、服務及其他行為。銀行不審查信用證沒有規定的單據,如果信用證含有的某些條件而未列明需要提交的單據,銀行將認為未含有該條件。
銀行付款只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的單據一致。銀行依據嚴格一致的審單原則付款即是義務,也是權利。如果單據與信用證的指示不符,銀行可以拒付,否則將自擔風險。
以上便是處理跟單信用證關系的一般原則是什么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