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風險“重災區”,海運提單的類型及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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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貿易中,提單就代表著貨物。在采用信用證方式結算時,海運提單是出現風險的“重災區”。作為外貿人,一定要對海運提單有充分的了解。
海運提單(簡稱“提單”)是指海上運輸方式中,由承運人或代理人簽發的,確認已經收到(或已裝船)某種貨物,并且承諾將其運到指定地點交與提單持有人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不是所有的提單都叫海運提單,即便是海運提單也分好多種叫法。
一、提單的形式和種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
(1)已裝船提單:是指貨物已裝上船后簽發的提單;
(2)備用提單:是指承運人已接管貨物并準備裝運時所簽發的提單,所以又稱收訖待運提單。
在貿易合同中,買方一般要求賣方提供已裝船提單,因為已裝船提單上有船名和裝船日期,對收貨人按時收貨有保障。
2、根據貨物外表狀況有無不良批注
(1)清潔提單:是指貨物裝船時表面狀況良好,一般未經加添明顯表示貨物及/或包裝有缺陷批注的提單。在對外貿易中,銀行為安全起見,在議付貨款時均要求提供清潔提單。
(2)不清潔提單:是指承運人在提單上已加注貨物及/或包裝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單。
3、根據不同運輸方式
(1)直達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的由起運港以船舶直接運達目的港的提單。
(2)轉船提單:起運港的載貨船舶不直接駛往目的港,須在轉船港換裝另一船舶運達目的港時所簽發的提單。
(3)聯運提單:如果貨物需經兩段或兩段以上運輸運達目的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運時,如海陸,??章撨\或海海聯運所簽發的提單。所以轉船提單實際上也是聯運提單的一種。
(4)聯合運輸提單: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的連貫運輸,承運人所簽發的貨物提單。因此,聯合運輸提單也叫多式聯運提單。
目前在實際業務中,不少船公司把聯運提單與聯合運輸提單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為聯合運輸提單使用時,必須在提單上列明起運港和目的港外,還要列明收貨地,交貨地及前段運輸工具名稱等。
4、根據提單抬頭不同
(1)記名提單:在收貨人一欄內列明收貨人名稱,所以又稱為收貨人抬頭提單,這種提單不能用背書方式轉讓,而貨物只能交與列明的收貨人。
(2)不記名提單:是在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誰持有提單,誰就可憑提單向承運人提取貨物,承運人交貨是憑單不憑人。
(3)指示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可憑背書進行轉讓,有利于資金的周轉,在國際貿易中應用較普遍。提單背書(ENDORSMENT)有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兩種??瞻妆硶怯杀硶耍刺釂无D讓人)在提單背面簽上背書人單位名稱及負責人簽章,但不注明被背書人的名稱,也不需取得原提單簽發人的認可。
指示提單一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著背書人確認該提單的所有權轉讓。記名背書除同空白背書需由背書人簽章外,還要注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如被背書人再進行轉讓,必須再加背書。指使提單有憑托運人的指示,憑收貨人指示和憑進口方銀行指示等,則分別需托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背書后方可轉讓或提貨。
二、提單的內容
提單的形式和種類比較多,但基本內容大相同,提單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
1、有關當事人的內容
(1)托運人(Shipper or Consignor)
提單的托運人一般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即出口公司,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托運人一欄應詳細列明托運人的名稱和地址,并且必須與信用證的規定完全一致。
(2)承運人(Carrier)
承運人一欄應明確、詳細列明承運人的名稱、地址和地點。
(3)收貨人(Consignee)
收貨人即提單的抬頭人。這欄應嚴格根據信用證的要求正確填制,作成記名抬頭,指示性抬頭或空白抬頭。
(4)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如果信用證規定了提單的被通知人,則這一欄應嚴格根據信用證的要求詳細地列明被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
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提單的被通知人,則一欄可以是空白,也可以填寫信用證申請人(進口同)名稱。
2、有關運輸和其他內容
(1)提單的號碼
提單必須有承運人加注的號碼,即提單的號碼,如果信用證中規定其他單據中必須列明提單的號碼,這時此號碼必須與提單的號碼完全一致。
(2)船名
船名一欄必須有運輸船舶的名稱。如果是直達運輸,則應有直達船的名稱。如果是轉船運輸,則應有一程船的名稱。
(3)裝貨港
裝貨港一欄必須列明裝貨港的名稱,并且必須與信用證中對裝貨港的規定完全一致。
(4)卸貨港
卸貨港一欄必須列明卸貨港的名稱,并且必須與信用證中對卸貨港的規定完全一致。如果屬轉運運輸,卸貨港一欄還應反映出中途轉船的地點。
(5)運費支付地點
運費支付地點一欄必須列明運費的支付地點,特別是信用證有特別規定時。
(6)運費
運費一欄必須列明運費的支付方法,通常信用證中對此都有規定。運費的支付方法一般常用的有以下幾種:
a.“運費已付”(Freight Prepaid)
b.“運費到付”(Freight Collect)
c.“運費由租船人支付”(Freight Pay by Charter Party)
“運費已付”一般由托運人(出口公司)支付運費。“運費到付”一般由收貨人(進口公司)支付運費。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時,一般應列明運費的金額。
(7)提單的份數
提單的份數一般是指提單正本的份數。一般情況下,如果信用證對提單的份數有明確規定,提出單的份數應與信用證的要求完全一致。如果信用證中未要求提單的份數,而只是要求提供“全套的提單”(Full set of Bill of Lading),則提單的份數應依提單上的具體規定而定。
提單的簽發人通常都規定了其所簽發提單的份數。提單上列明的提單簽發人簽發的所有正本提單,即是“全套的提單”,出口公司向銀行提交的提單必須是“全套的提單”,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
(8)提單的簽發地點和提單的簽發日期
提單必須有簽發地點,通常為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營業地點。但是,不一定是裝運港。
提單必須有簽發日期。
簽發日期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提單的日期,已裝船提單的簽發日期就是貨物的裝船日期。此日期必須在信用證規定的貨物最遲裝運期之內。收妥備運提單的簽發日期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貨物日期。收妥備運提單如已轉變為已裝船提單,則“Shipped
on Board”字樣旁邊的日期為裝船日期,此日期必須在信用證規定的貨物最遲裝運期之內。
(9)提單的簽發人
提單只有經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后才能生效。通常,提單有以下四種簽發人:
A.承運人;
B.代表承運人的具名代理人;
C.船長;
D.代表船長的具名代理人。
3、有關提單正面契約文句的內容
提單的正面通常印有以下四種契約文句:
(1)裝船條款
說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已經收到表面狀況良好的貨物,并已裝在指定的輪船上。
(2)內容不知悉條款
聲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只對貨物的表面狀況進行核實,而對于托運人在提單上填寫的貨物的價值等內容不知悉,承運人只負責在目的地交付表面狀況與提單描述相等的貨物。
(3)承認接受條款
說明托運人、收貨人或提單的持有人只要接受提單即認為同意接受提單背面印定的各種法律和責任條款。
(4)簽署條款
聲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了若干份正本提單(即“全套提單”),提單的持有人憑其中一份提貨后,其余的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