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土耳其企業進行貿易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與土耳其企業進行貿易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如下:一、應注意對方資信情況,選擇較為保險的收匯方式;二、土耳其海關有幾條比較重要的規定,出口商應格外注意,避免限于被動;三、應注意合同和報關單的認證問題;四、土耳其海關的規定。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
與土耳其企業進行貿易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應注意對方資信情況,選擇較為保險的收匯方式
付款方式是貿易環節中最重要的一環,為收匯安全,可參考以下幾種方式:①信用證;②預付+托收方式,如:預付10%,其余采用銀行托收方式,提單打空白提單(出口商可在國內保險公司投保收匯險以轉移風險);或預付10%,其余采取銀行托收方式,提單打空白提單。除現金外,有銀行保兌的匯票和銀行保兌的商業支票也是較安全的。土耳其商人以個人財產抵押的個人匯票最好不要收。
關于收空頭支票問題。由于土耳其銀行存款利率較高,故土商一般都要求出口商放帳。收土商的空頭支票要注意,在支票到期時必須要求土商付款,如不付,有兩種方式,一是要求商人換一新支票,二是如不付,必須在10天將支票到開支票的銀行背書。憑銀行背書支票可打贏官司。
外貿人可以來格蘭德外貿平臺出具一份信用報告,根據上述信息做出全方位判斷,確保自身貨款安全。
http://www.329659.com/overseasreport?share=QZONR
二、土耳其海關有幾條比較重要的規定,出口商應格外注意,避免限于被動
(1)貨物到港后,如未收到收貨人的正式“拒絕收貨通知”,海關不允許出口商將貨物拉回或轉運;
(2)貨物放在海關4個月后,海關將作無貨主處理,有權拍賣該批貨物;
(3)貨物被拍賣時,原進口商為第一購買人。
以往經貿往來中曾出現過多起信譽不佳的土商,利用中國公司不知該法規,進行設陷行騙的情況。除此之外,土耳其碼頭費用昂貴,滯期費用相當高。
另需注意,貨物到港后,如原進口商拒收,貨物轉售時,提單時,提單必須有第一收貨人的背書,如收貨人不肯背書,只有通知銀行退回提單到國內更改提單。
三、應注意合同和報關單的認證問題
土耳其政府為減少進口商的低值報關、錯報商品等偷稅漏稅現象,有一條內部規定:即對自遠東國家(包括中國)進口貨物,在進口商向海關申報時,一般均要求銷售合同和出口報關單經土耳其駐華使館和領館認證。尤其是在信用證條款中有認證合同要求的,必須經認證。出口公司最好在出口前辦好認證手續,以便出口商順利結匯和進口商順利清關。
四、土耳其海關的規定
進入土耳其的貨物沒有進口商的同意不得轉售給第三方,也不得退運,如果進口商在45天內不提貨(如進口商配合,可以申請延期),海關有權拍賣,且一般原進口商有優先購買權。
買方無需理由可兩次申請延期,每次30天,未申請則被視為自動放棄;貨物退運時,出口商不僅要支付清關費、碼頭費等,還要出示原收貨人同意放棄貨物的聲明。
以上便是與土耳其企業進行貿易時需要注意的問題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廣大外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