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運常用的幾種放貨方式有哪些,又各有什么區別
做海運的都知道,海運貨物能及時放貨、按時交貨到收貨人手里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了,但現實中往往會遇到無法順利放貨或無單放貨的情況。下面,就來對海運放貨方式做一下總結,幫助各位外貿人進一步了解海運放貨。
1.電放(TELEX RELEASED)
也就是電報放貨的簡稱。是通過電子報文或者電子信息形式把提單信息發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貨人可憑加蓋電放章的提單電放件和電放保函進行換單提貨;就是直接讓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貨,而不需要正本提單,只要證明自己是收貨人和被電放人,就可以提貨。優點:方便、快捷,安全(避免提單遺失的風險)。缺點:發貨人不能控制貨權。
2.OCEAN BILL(B/L 海運提單)
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單,是一種物權憑證,收貨人據此提取貨物,它可以背書轉讓,是一種重要的單據;SHIPPER會從貨代拿到正本提單,掃描給CNEE(收貨人)后,代理付款,SHIPPER再將整套提單快遞郵寄給CNEE,CNEE憑正本提單換提貨單提貨;海運提單用的多一些。優點:方便買方即時提貨,簡化手續,節省費用。
3 .SWB(海運單)
一旦出了SWB,貨權就從SHIPPER轉移到CNEE了,也就是說CNEE可以直接去提貨,SWB提貨不需要正本,也不需要電放費,對于信任的公司可以采用這種放貨形式。
優勢:出單快,提貨快,方便,快捷。多用于:全部收到貨款后可以出海運單;跨國公司,中國的是子公司專門負責為國外的母公司采購為了提貨方便,快可以出海運單。缺點:沒辦法HOLD貨。
4.目的港放單
即放貨的意思;這種放單方式用得少,在以下特殊情況下,會用到此種放單情況:提單遺失,由發貨人寫上保函給船公司或者代理放單給收貨人;提單出得晚了,而貨到了,為了早點提貨,也可以采取保函指示放貨。在沒有特殊情況下,一般不會用此種方法。
區別總結
SWB是隨船提單,有點類似電放,一但確認做SWB,貨到港后,代理就直接把貨放給收貨人;而電放的話,就算貨到港N久,只要發貨人沒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代理放貨,代理是不會放貨給收貨人的;SWB與B/L的主要區別是SWB沒有物權憑證的作用,提單是一種物權憑證,提單是可以通過背書轉讓的(指示性提單),海運單不能轉讓,海運單的提貨人只能是海運單上面注明的收貨人;
只要收齊客人貨款的話,以上形式的放貨都沒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