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借口質量問題拖欠貨款怎么辦?
客戶借口質量問題拖欠貨款怎么辦?需要看情況解決。如果貨物質量真的有問題,客戶是可以拒付或少付貨款的,但是如果貨物沒有瑕疵,應該繼續履行合同。
一、貨物質量有問題可以拒付貨款嗎?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因此毋庸置疑,買方可以以質量為由拒付貨款。但是證明供應產品的質量存在問題,買賣雙方在交易關系中應該要有完整的證據鏈:
(1)買賣合同訂立時,應寫明產品質量異議的條款;
(2)在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驗收要有完整的體系;
(3)在產品質量保證期間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與賣方溝通達成書面的協議;
(4)賣方不配合的同時,保留好上述證據,做好證據封存以備訴訟。
但是客戶不可以無證據、無理由拒付貨款,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限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限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二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由此,買方也就是客戶應該在收到貨物時進行檢驗,如果客戶以質量為由拒付貨款,卻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則無法證明賣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貨款交付相關協議應繼續履行。
二、客戶借口質量問題拖欠貨款怎么辦?
如果貨物真的存在問題,我們應該及時補救。和客戶協商是進行退回處理還是減少一部分貨款,雙方就質量問題進行友好協商。
如果貨物質量是借口,那么我們需要保存好證據證明貨物是無瑕疵的,之后對客戶繼續進行催收。比如通過委托第三方、發催收函等等手段對其進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