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作者:王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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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格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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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次數:349
2021-04-29 17:29:21
任何一種違約行為都可能引起合同糾紛,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合同糾紛。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要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原則下進行。
2、調解: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是行政調解。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判決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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