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風險有哪些?
作者:吳倩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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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格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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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次數:657
2021-01-21 12:57:45
一、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風險有哪些?
1、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償付風險
如果應收賬款債務人在應收賬款到期后喪失償付能力,將使質權人的擔保權益懸空,質權難以實現。
2、應收賬款債權人虛假的風險
應收賬款債權存在虛假的風險包括:一是出質人欺詐,以根本不存在的應收賬款出質;二是轉移賬款,出質人收取了應收賬款付款人清償的債務,但沒有提前向融資銀行還款而是挪作它用。
3、應收賬款價值虛高的風險
應收賬款價值虛高的風險:一是出質人虛報應收賬款價格,使其超過或者遠超過合同或實際應付的價格;二是貨物折扣銷售,且出庫價與返還折扣雙條線記賬,使賬務上的應收賬款與最終實際應付價不一致,但出質人故意隱瞞。不論哪種情形,出質價格均高于實際應付價格。
4、應收賬款來源已抵押的風險
如果應收賬款來源已設抵押,因抵押物的轉讓需經抵押權人的同意,否則抵押權對抵押物有追及效力,易導致應收賬款落空,影響應收賬款質押的實現。
例如:企業將庫存的原料或產成品為其他債權人辦理了抵押,除非在前的抵押權人以書面方式放棄優先受償權,若銀行以其對應的銷售收入作為應收賬款質押標的就存在風險。
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風險防范措施
1、強化貸前調查
貸前調查應更多關注第一還款來源,同時,還需對應收賬款債務人的經濟情況、償債能力、信用等級、信譽等進行認真審核評估。
2、規范業務操作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由質權人辦理,登記內容由登記當事人自行錄入,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由發起登記的主體負責。
3、強化貸后監管
銀行應加強貸后動態監控,監督出質人與其債務人的業務往來,了解出質人、應收賬款債務人財務變化狀況,重點關注應收賬款的變動情況。如果出質人擅自轉讓、惡意減免出質應收賬款的,銀行應及時要求其停止不當行為并向法院訴訟行使撤銷權或要求其提前清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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