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買賣合同中拖欠貨款糾紛?
買賣關系是生活中常見的關系,而買賣合同就是針對雙方標的額較大為保證安全而以書面形式規定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生活中也經常看到買方賣方因拖欠貨款而產生糾紛,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說一下如何避免買賣合同中拖欠貨款糾紛。
一.買賣合同定義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條款】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二.如何避免買賣合同中拖欠貨款糾紛
(一)簽訂合同前應當注意的風險
1.評估買方的付款能力。
這需要企業盡一切可能了解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資信狀況,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對于履行能力不良的客戶,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付款的方式為貨到付款,及以此來降低企業的風險。對新客戶或沒有把握的老客戶,無論是代銷或賒銷,交易的金額都不宜過大。
2.評估對方的信用。
企業可以通過不同的途徑了解對方的信用,如通過對方的客戶中了解,委托專業的資信查詢機構。對于信用差的客戶,則需考慮是否與其合作,在其貨款到期后,則應抓緊時間催收。
3.訂立合同時應使用書面形式并采用比較標準的合同。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鑒證。
4.合同中應該明確條款,防止產生歧義。
對于標的物名稱、規格清楚約定;明確檢驗日期和檢驗標準;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條款等主要內容。
(二)履行合同中應當注意的風險
1.重視送貨單的簽收,必須有對方的簽字蓋章。
因為這是關系到企業是否履行合同義務的憑證。企業應注意保存好送貨單,作為民事訴訟的證據。
2.送貨單、發運單等單據填寫要規范。
送貨單、發貨單收貨人名稱要全稱,且與合同名稱一致。如果收貨人不是合同收貨人時,應加上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才能保證企業權利。送貨單、發貨單中填寫的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應與合同約定的內容一致。
3.定期與買方進行對賬,并形成對賬單。
企業應當定期與對方進行對賬,形成書面的對賬單,并要求對方在對賬單上簽字蓋章。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如何避免買賣合同中拖欠貨款糾紛的相關回答。對于買賣合同,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和履行合同時要注意規范形式,規避風險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