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員如何防范企業法律風險?
印章管理員如何防范企業法律風險?要解決企業印章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防范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企業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印章管理員簽訂承諾書
印章管理崗位管理人員要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印章管理崗位的法律風險防控職責;
2.印章管理員及時學習法律法規
印章管理崗位人員進行法律風險防范的教育,認識到印章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3.印章管理員幫助企業制定印章管理規定
指定印章歸口管理部門,明確企業各部門印章管理職責,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業務流程,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4.印章管理員需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備案
企業臨時刻制印章,包括項目部印章,必須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提出,經過法律部門、專業部門審查,報公司主要領導審批。經批準后,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并備案。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交付使用前,應下發印章啟用文件,未經啟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5.印章管理員建立統一的印章使用賬,制定印章使用申請表
申請使用印章的單位必須按印章管理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經過有權部門和企業領導批準。經企業領導批準后,印章使用單位應填寫統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文書人員對用印文件要認真審查,審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關文件上用印。用印時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6.印章保管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
未經企業主要領導批準,不允許將印章攜帶外出,特殊情況下需攜帶外出時,必須指定監印人隨同。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項目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7.印章保管員必須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
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應按照印章管理規定組織法律、監察等部門對所屬單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8.企業所屬部門發生變更或被撤銷后,印章管理員必須收繳部門印章及用印記錄
所屬分公司注銷后,在工商注銷手續完成后,必須收繳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名章等在內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記錄;項目部關閉后,項目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必須全部上繳企業印章管理部門。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會同法律部門將收繳的印章統一銷毀,用印記錄由印章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規定存檔。
9.遇到仿冒印章情況時,及時采取有關措施
企業印章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法律管理部門,由法律管理部門按法律規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