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報告的應用范圍
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本質上是中介機構,最大的作用是解決信息不對稱、防范合作風險的問題。企業信用報告可以快速全面了解企業的綜合信用狀況,為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決策參考,減少因為不了解企業信用狀況所帶來的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企業信用報告的應用范圍有哪些?
企業信用報告的應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情況:
——尋找潛在客戶;
——與新客戶建立業務關系;
——了解競爭對手的最新情況,以制定相應的經營策略;
——招投標企業信用評級,為招投標雙方開辟了信用專用通道;
——老客戶的資料超過一定時限時,更新客戶資料;
——當客戶改變交易方式,可以及時應對;
——處理與客戶的各種糾紛,包括各種訴訟;
——有重大合作項目時,降低風險等。
為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國務院辦公廳提出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依法依規、改革創新、協同共治的基本原則,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第三方企業信用評級可以增強企業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建立企業信用的記錄、監督和約束機制;有助于為企業的交易和信用管理決策提供信息和評估支持;為金融機構與企業間的合作提供資信信息方面的支持;為整個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礎。
為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廣泛、主動地應用信用報告,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事項中,充分發揮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作用。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報告標準,推動信用報告結果實現異地互認。